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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
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并于2018年5月7日以国认实〔2018〕28号文件“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的方式提出实施要求。要求新标准(RB/T 214-2017)于2018年6月1日起,在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将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发布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并于2018年9月1日实施。
监督员作为质量管理的关键岗位,通过明确监督员职责落实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规范、正确、可靠。为帮助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监督员能正确理解监督的目的、任务和对象,掌握开展监督的方法,留下符合要求的监督记录,以及正确处理监督的结果。我中心联合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决定于12月20-21日在杭州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监督员培训班。
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
2.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拟培养的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对监督工作要求的相关条款讲解;
2.监督和监控的概念和监督员的条件;
3.监督和监控的策划与实施;
4.监督和监控结果的应用(含案例);
5.监督、监控和内审的区别和联系。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12月19日报到,12月20日-21日培训,22日上午考试。
培训地点: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7楼)。
四、培训老师
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评审员师资。
五、培训费用
1. 本次培训每人收取1200元人民币(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午餐费、证书费)。
2. 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报名
报到时每人需交两寸免冠照片两张,用于制作“培训证书”。联系人:章老师、谢老师,电话:0571-85384809,85382339。
请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zjzlpx02@163.com邮箱,或传真至0571-85382339。
附件:培训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