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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厦门广州:11月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培训地点:浏览量:1009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技术要求,国家在全国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为满足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和针对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就业上岗和工作应聘须持证的需求,为此兰冠教育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特举办“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的成分、添加剂、残留、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精细化工、化学、生物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鉴定学习内容:
1.食品检验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化学基础;3.常规溶液配制和理化检测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9.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10.食品安全法规知识。

三、职业资格报名条件:
高级技师:取得二级证书后3年以上;
技师:取得三级证书后3年以上或者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人员;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1) 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年龄满足24周岁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1) 非专业专科以下学历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作”指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四、鉴定方式:
考核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农产品食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兰冠教育学院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全国联网查询,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五、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报考培训合格证书和初中高级别学员收费标准如下,如符合报考技师和高级技师报考学员请咨询相关老师索取技师高级技师报名审核表格,培训考核鉴定另行发安排通知。收费标准不含食宿费用,培训期间如需预订酒店可以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订。
申请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费用:初级、中级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技师资格5300元/人;高级技师6300元/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统一颁发时间3-5个月左右)。
申请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学员收费标准初级、中级2350元/人;高级资格2700元/人,培训合格证发证时间15天内。

六、培训安排:
各开班详细上课地址和交通乘坐方式安排于开课前一周统一下发通知给各位报名学员邮箱,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学生团体报考人员20人以上可以组织学校在举办。

七、培训地点、时间:
全国各地每月循环开班,考试时间安排于培训班最后一天 ,更多开课安排请登陆兰冠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具体开班时间由本学院统一安排。
11月:  南宁: 18-20日; 厦门:21-23日;  上海:24-26日;   广州:27-29日。

八、联系方式:
兰冠教育技能培训基地       培训课务组
联系人:李老师          手机(微信):15989114650    邮箱: foodkz@163.com

联系电话:020-26086030   在线咨询 QQ: 2546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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