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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考区】2023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考试公告(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7浏览量:47521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3年6月17日至18日在天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报考条件和成绩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附件1)的报名条件。
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截止考试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未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且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规定执行。
(四)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2.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3〕85号),试验检测考试继续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须知、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在之前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等相关规定,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复核
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违纪违规行为(5年内)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需要现场复核,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现场复核。
1.复核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4月24日
2.复核地点: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接待室(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4号楼1层)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报考人员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应试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复核地点完成报名确认。
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52号)文件要求,
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公共基础、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56元每科次;
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63元每科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2023年4月27日前网络缴费后,完成报名。
网络缴费时,请务必核对以下信息后再付费。
商户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
收款商户号:0010631215
如需考试费发票,请在2023年5月15日前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邮箱及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 szptzxcwk@tj.gov.cn邮箱。
2023年6月1日起,将电子票据发送至报考人员预留的邮箱内,电子票据具有和纸质票据同等法律效力。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
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3年版)》。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18102160172
缴费咨询电话:022-85682085
咨询电话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天津交通职业资格”公众号推送的最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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