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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考区】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2021年度)

发表时间:2021-10-29浏览量:5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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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关于夯实责任体系筑牢首都疫情防控护城河会议精神。结合近期,我国境内发生跨省传播的多点聚集性本土疫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新形势。现将我市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除须遵守《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试公告》以及《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外,还须持进入考点时间节点前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参加多场、多天考试的考生,请注意核酸报告时间有效性,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考生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考试当天签署日期有效)、进入考点时间节点前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佩戴口罩(无呼吸阀),在考点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绿色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为避免入口拥堵,请提前将两码调出)。

三、为完善信息统计,请考生即日起下载1026日发布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打印填写,816日考试公告中发布的考生健康承诺书停用。

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效(以采样时间为准),根据考点要求如下:

11030日参加10点考试的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10289点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1030日参加1430分考试的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10281330分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1031日参加930分考试的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1029830分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1031日参加1430分考试的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10291330分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两天均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分别满足以上要求方可参加所有考试。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天津市以外地区的考生,核验方式为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内容。

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重点地区指通过津云发布或按照我市防控政策要求的地区,可以通过检索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策服务平台天津市人民政府“津云”、“健康天津”等官方渠道获取高风险地区和相关防控政策。

4)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六、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相关退费事宜请关注后续公告内容。

七、考生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最新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通知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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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解释一: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而出现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为了做好后续申请退费和成绩滚动延期等工作,请将考试当天的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报名时所使用的手机号)、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于11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两天均有考试安排的考生需要分别按照考试科目时间提交截图。退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解释二:关于1026日发布的《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天津考区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第五条内容更正如下:

1)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天津市以外地区的考生。

4)考前14天内在天津,但在此之前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重点地区指通过津云发布或按照我市防控政策要求的地区,可以通过检索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策服务平台天津市人民政府津云健康天津等官方渠道获取高风险地区和相关防控政策。

5)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电子邮箱:Szptzxwlaq@tj.gov.cn

咨询电话:18102160172  1810216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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