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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4地追加检测考试新要求,考前14天申领健康码、2次核酸检测报告、承诺书...

发表时间:2020-11-11浏览量:54630

近日新增西藏、重庆、广东、甘肃4四公布各考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考生需提前申领健康码,红码不得参加考试;

区外进藏考生须提前入藏,需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未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以下是西藏、重庆、甘肃、广东四地检测考试防疫原文通知:


一、西藏



关于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考前监测

考生应在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西藏“健康码”(见附件2)注册申请,并每天采取自查方式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日常防护。考前一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如考生考前14天在藏或已到藏,建议非必要情况不离藏。区外进藏考生(2020年10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入藏的考生为区外进藏考生)须提前入藏,携入藏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藏后在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见附件3)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检测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90分钟达到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要正确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当日更新的西藏“健康码”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见附件2)。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区外进藏考生还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均为阴性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参加试验检测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并根据医护人员评估结果,须到指定医院就医的考生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

1.考试当天,考生西藏“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或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西藏自治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遵守拉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并遵守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带口罩,在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到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请考生规划好停车地点。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相应责任自行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
1.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西藏“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

3.西藏自治区各市(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代)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891-6830240)

附件内容下载链接:

http://jtt.xizang.gov.cn/zwgk/tzgg/202010/t20201027_119911.html





二、重庆市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已经积极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但是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还具有不确定性,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集中爆发的风险依然存在。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疫情防控须知通告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渝康码”绿码,在入检处出示。考生应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渝康码”并自行检测体温,未及时申领“渝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二、考生应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各科目开考前120分钟,考生便可接受检测进入考点。步行进入考点的考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酸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37.3℃者方可进入,考生在进入考点后应尽快找到自己的考试教学楼,在教学楼门口再次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酸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37.3℃者方可进入考场;驾车进入考点的考生与步行进入的考生要求一致,建议考生拼车前往(若车上还有其他陪同人员,需全部现场测量体温并提供“渝康码”绿码,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考点),车辆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摆放。

四、“渝康码”有异常情况的或者体温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渝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渝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渝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答题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渝康码”绿码的,以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内容下载链接:

https://jtj.cq.gov.cn/zwgk_240/fdzdgknr/gggs/tzgg/202010/t20201026_8092374.html





广东省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我省此次考生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温馨提示: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一)“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后,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应自11月1日起,每天在“粤康码”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二)凡符合第四点任一情形的,考生需准备11月7日(含当日)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点及考点附近无停车区域,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因防疫检测要求,同时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赴考试途中自我防护,乘坐火车、飞机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进食,尽量避免脱口罩;途中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密切留意周围旅客的健康状况,尽可能选择靠窗座位,并减少来回走动。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纪律要求和防疫要求,并配合监考人员在每场考试前签署《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厅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http://td.gd.gov.cn/)通知公告栏目或我省考试承办机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http://jjy.gdcp.cn/),并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及时获取考试政策、制度规定和施考流程等相关信息。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人员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1日






甘肃省



一、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甘肃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四、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时间,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六、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试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后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情况处置。

九、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十、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十一、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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