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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考区】山东省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

发表时间:2023-08-24浏览量:3419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5日举行。我省有关考务工作计划如下:

1.报名安排:

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4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6日9∶00—9月13日16∶00。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2.考场设置:

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考试地点)设置情况如下:

image.png

3.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报考条件:

        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应试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各市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应试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4.注意事项:

    (一)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报考条件、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收费标准等内容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五)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负责资格核查工作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基础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报考各专业考试的提供)。

3.以下五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取得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4)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5)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基础合格通知单证明或证书(仅报考条件有要求的上传),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对全部报考“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9月5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5.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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