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
国有|辽宁省沈阳市|机构资质:
加入收藏服务领域: 轻工与消费品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专业资质:
轻工与消费品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轻工与消费品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隶属于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一九八零年一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一九八八年通过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一九九五年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验收和授权,一九九七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二零一一年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乙级安全生产检验资质)认可授权,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验机构;是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验机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标准样品专业研究机构;是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单位;是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标准样品工作组(TC)单位。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是集标准化、检验、科研与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机构,具备第三方检验资质,具有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我院承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监督性检验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委托性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为各类企业、行业的技术进步提供标准化和科研方面的技术支持。
●质量体系
按照国家实验室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要求,我院建立了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以“科学、公正、准确、及时”为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推进质量体系“零缺陷”运行战略,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并与国际接轨的品牌实验室。
我院通过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1378个产品、3177个参数,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1129个产品、2643个参数;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验收)2805种类产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2805种类产品。同时,我院还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结果得到了IAF、APLAC、ILAC、PAC等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的互认。
●组织结构
我院内设专业检验部门9个,共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0人,高级工程师22人,博士10人,硕士65人。
检验部门:
包装材料检验所(辽宁省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