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天恒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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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检验/认证/司法鉴定/其它
衢州天恒司法鉴定所创办于2005年10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后,衢州市首家经浙江省司法厅登记许可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所经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病理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名,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资深司法鉴定人8名。拥有与鉴定项目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仪器设备。
鉴定所注重规范化建设,实行体系化管理。2010年初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成为浙江省首家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的法医类检查机构。2013年2月,再次顺利通过复评审,成为省内最早获得第二轮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
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诚信、严谨、廉洁、高效的职业精神,服务社会、服务民生。2011年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2012年被评为"全省司法鉴定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先进集体"。
鉴定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打造"忠诚、责任、阳光、正气"的司法鉴定队伍为主题,坚持"执业为民"的宗旨,创建"诚信优质"的天恒品牌,致力于司法鉴定文化建设。鉴定所党支部从2012年以来连续两年被衢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
鉴定所将持续致力于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完善的鉴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在司法鉴定转型升级和司法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成为坚实的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中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条件。
认证认可是质量管理、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通过依法实施资质认定或认可,可以确认和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具备符合认证认可准则要求的持续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司法鉴定检测和检查活动,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天恒所自建所以来,致力于规范化建设,实行体系化管理。从2009年开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规定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人员配备、技能培训、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方法标准、检材流转等方面加以有效控制。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方法以及适时的采用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使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2010年2月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成为浙江省首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法医类检查机构。2013年2月,再次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复评审,取得第二轮资质认定证书。
能力验证是资质认定中对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确认的重要依据。从2009年以来,天恒所已连续六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实施的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等三项能力验证,全部获得"满意"结果。
衢州天恒司法鉴定所创办于2005年10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后,衢州市首家经浙江省司法厅登记许可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
衢州天恒司法鉴定所是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查机构。建所以来,鉴定所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诉讼、服务民生。通过强化内在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来树立品牌形象,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鉴定所在常态化服务的同时,推出针对特殊对象的服务措施:
◎对截瘫、植物人、高龄老人及其他移动时有生命危险的伤残者,经代理人委托后可预约到医院、居所或移动场所进行鉴定;
◎对持有法律援助机构证明的伤残人员(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司法鉴定时,不收取任何鉴定费用;
◎对在校学生或因工作性质而对鉴定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人群,可预约在双休日、节假日安排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对特殊管理对象(羁押、服刑人员等)进行鉴定时,经管理机关委托,鉴定人员可到指定场所实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