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报告被罚15.8万元

来源: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日期:2022-01-21浏览次数:397295


导读:近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按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出具检验结果案。
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报告编号对应的产品未经检测出具报告、检测记录信息不完善、关键数据无法追溯等6个不符合项。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元和罚款66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当事人主管人员杨某某、审核人员李某某等4人分别给予罚款23000元,合计罚没158840元。


近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在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报告编号对应的产品未经检测出具报告、检测记录信息不完善、关键数据无法追溯等6个不符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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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是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客观、公正、准确地检验报告,才能真正起到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不合格的或虚假的检验结果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事故的发生埋下的隐患。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一款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元和罚款66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当事人主管人员杨某某、审核人员李某某等4人分别给予罚款23000元,合计罚没158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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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检验机构未按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出具检验结果,检测机构及人员对检测结果均要承担法律责任,检验检测市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检验工作,切实规范检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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